皖农机鉴综〔2025〕18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》规定,经我站鉴定,黄山锐景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2种产品已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(见附件1),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。
经审核,同意安徽江淮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12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更换(见附件2),撤销维美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23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(见附件3)。
附件:1: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(2025年第七批).xls
2: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变更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(2025年第七批).xls
3: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撤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(2025年第七批).xls
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
2025年7月30日